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社会理论:马克思的影响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社会学研思”,原载于《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第四篇“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理论”第十三章“马克思的影响”
“与马克思的幽灵对话”是包括韦伯、涂尔干在内的众多西方社会学家所从事的工作(往后面看,无论是布迪厄、福柯、哈贝马斯还是吉登斯本人都或多或少的在与“马克思的幽灵”对话)。
18-19世纪之交,与英国这个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德国仍处在中世纪,无论就其经济发展水平来说,还是就各个公国的政治自由程度的低下而言,都莫不如此。
1789法国大革命也影响了德国,马克思的早期著作是怀着对爆发一场德国革命的期待而撰写的。可以说,马克思意识到德国社会和经济结构的落后状况,是他关于无产阶级历史地位的最早思想来源。1844年,马克思指出,在法国,“部分解放是完全解放的基础”,但是在德国,由于发展如此滞后,不可能来一次“渐进的解放”:进步的唯一可能性是通过激进的革命,而革命反过来只有通过革命的无产阶级才能完成。当时德国几乎还不存在无产阶级,而且到1847年,马克思清楚地意识到,德国即将要爆发的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而且“那个国家的资产阶级才刚刚开始与封建专制主义竞争”。但是,在马克思看来,由于德国社会结构的特定环境,可能紧接着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后,会有一场无产阶级革命。
然而,1848年,革命的失败消除了马克思关于德国行将“跃入未来”的乐观态度。对于日尔曼各国的统治阶层来说,尤其是在普鲁士,1848年的暴动也是一种有益的经验,然而并没有打破他们的控制。1848年未能造成任何根本的变革,这不仅给社会主义各个小集团所抱持的希望敲响了丧钟,对于自由主义者的希望也是如此。保持贵族地主的经济权力,保持他们在军队的军官团体中和在行政的官僚体制中的控制权,这一切使大多数德国自由主义者接受了一系列妥协的措施,这些措施只是促成了一种类似于议会制的民主制,同时在他们不同的阶层内助长了长久性的分歧。
1848年发生的事件表现了马克思与韦伯之间的直接历史联系。对于马克思来说,事件的结果使他流亡英国,并且在思想上认清了具体阐明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体制的“运动规律”的重要性。在德国,1848年的失败显示了自由主义政治的不合时宜性,相反倒使俾斯麦的强权统治获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功,这是韦伯整个思想形成的重要背景。此外,1848年之后,德国保持了传统的社会与政治结构,这大大影响了工人运动所扮演的角色。
在德国,拉萨尔领导的工人运动与马克思主义有分歧,工人运动与自由主义者相脱离,加上其他因素,为俾斯麦统一德国做好了准备,推行的是一种实力政治和民族主义政策,保留传统社会结构的同时实现了工业化的飞速发展。
与友人关于上述论述的讨论
韦伯谴责容克地主是经济上没落的阶级,无力领导这个国家。但是,工人阶级在政治上也“极其不成熟”,不能提供必不可少的政治方向资源。因此,对于领导者的主要希望寄托在资产阶级身上,但这个阶级由于其臣服于俾斯麦统治的历史而未能得到发展壮大,结果使自身没有做好终究要由它来担当的政治使命。(和马克思的分析其实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韦伯在其政治生涯的后期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自由资产阶级要发展强大,就必须形成一种政府体制,该体制把真正的政治权力赋予议会,而且从中培养出众多名副其实的政治领袖。根据韦伯的观点,俾斯麦统治的结果是使德国议会丧失了培育政治领导层——它能够控制历史传给这个国家的政府官僚机器——所必需的自主性,使德国受“不受控制的官僚制统治”的威胁。
韦伯对马克思的一些质疑:经济和其他因素的区分;经济与技术的区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阶级、身份与政党;认识论基础:韦伯所采取的彻底的新康德主义立场建立在事实性命题与规范性命题在逻辑上完全分类的前提假设上。对韦伯来说,科学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效忠于交战中的哪个神?
像韦伯一样,在涂尔干生活和写作的环境中,两股不同的政治思想和活动的潮流大有淹没由法国大革命所留下的自由原则的危险:一方面是保守的民族主义,另一方面是激进的社会主义。
俾斯麦胜利所带来的结果(普法战争),构成了本书所分析的三位作者(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的思想产生关联的决定性轴心。在德国,军事上的胜利是推动俾斯麦实施以施普鲁士来统治整个德国的计划的主要因素。对于法国而言,结果却是灾难性的,造成了政治上的混乱,广大民众也怀着持久的羞辱感。马克思对于巴黎公社的态度异常复杂,这里不可能详述此事。重要的是,巴黎公社短暂的生命及其遭受的野蛮镇压所带来的直接影响将扩大阶级仇恨,从而进一步加深法国国内的分裂。但是,巴黎公社并不像马克思所希望的那样,是“一个新社会的光荣先驱”。相反,随之而来的是这样一段时期:法国民族主义的重新抬头为恢复民族统一提供了坚实的意识形态基础,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个国家也甘于落后了。因为法国的主要地方在很多方面自18世纪以来就保持不变,教会、有产的食利者和农民中的保守势力坚强有力。虽然马克思在《法国的阶级斗争》中的描述比其早期的观点严肃了许多,但作为对工业资产阶级进步分子所获得的真正政治权力水平的评价,他的态度明显是乐观的。
然而,在第三共和时期,这个国家在摆脱保守势力的持久控制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德雷福斯事件(Dreyfus affair)使共和主义与教会、军队等反动势力之间的冲突达到了最高潮,而且最终促使各种行政功能从僧侣统治中分离出来:这里具有根本重要意义的是教育世俗化的扩展。这大多是由激进党(Radical Party)的活动所造成的。法国马克思主义在19世纪晚期的历史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在世纪结束时强劲复苏的苍白影像。然而,就像在德国一样,在巴黎公社遭受镇压后的几十年里,根植于法国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种子与本土的社会主义传统混合在了一起——本来马克思主义与该传统的联盟是极不稳定的。考虑到法国马克思主义左派所处的十分脆弱的地位,这种联盟的结果不过是一种主义的演化罢了,正如李希海姆(Lichtheim)所言,它“充其量是一种近似(approximation),而最坏的话,则是一幅漫画”。
从一般意义上说,涂尔干政治态度的实质很清楚,他既拒绝保守主义,也拒绝革命的社会主义。像韦伯的情况一样,涂尔干的自由主义思想深受其祖国的特定社会和政治条件的影响。对于涂尔干来说,1870-1871年的灾难之后的国家重建具有根本的重要性,而对于强化道德的普遍性关怀则明显影响了他的整个著作。确实,涂尔干著作所关注的主题是,使世俗个人主义的成长与维持一个分化的社会统一体所要求道德之间保持协调。
主张现代社会必须建立在集体道德的统一性上,同时又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个人的权利与自由,这其中并不矛盾。人类必须面对的问题,不可能通过重新实行传统形式的权威来抑制个人主义而加以解决。相反,主要的问题是要扩大个人发展其潜能的具体机会,并与现代社会秩序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道德原则相统一。
涂尔干拒不接受马克思关于经济关系——阶级结构——是社会中政治权力焦点的看法。根据涂尔干的观点,各种社会的政治组织虽然在结构上相似,但其中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据此,历史发展中的阶级的重要性,或者一般来说阶级冲突的重要性,被涂尔干降到了最低限度。当然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涂尔干既没有在其著作中使用圣西门的“工业社会”术语,也没使用经济学家的“资本主义”,而是运用了“现代社会”或“当代社会”。涂尔干的发展模式理论虽然承认社会进步的特定“阶段”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但更强调历史上累积性变革而不是革命推动力的重要性。按照他的观点,频繁发生政治革命的社会,并不显得最具有变革能力。确实,情况正好相反,在这些社会中,基本的传统保持不变。“表面看来,有一股源源不断的新事件潮流,但这种表面上的变革掩隐着最为单调的统一性。正是在最具有革命性的民族中间,官僚式的例行公事往往是最强有力的。”如果社会以往的发展不能根据马克思赋予阶级冲突的首要性来加以理解,那么目前的情形也还是如此。当代社会中阶级冲突盛行,这是现代世界的一大病症,但不是其根本原因。阶级冲突根源于另有出处的无序状态。
在涂尔干看来,经济的重组不可能提供解决现代世界中引起社会主义“危机”的主要办法,因为危机的起因并不是经济方面的,而是道德方面的。取消“强制性”的劳动分工本身并不会消除“失范”的劳动分工。这就是涂尔干有别于马克思的最重要意识的基础所在。马克思为减轻资本主义的异常状态而制定的纲领,建立在经济措施的基础之上。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思想与其关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矛盾”性质息息相关。“市场的无政府状态”源于资本主义的阶级结构,但它将让位于一个由中央调节的经济体系,对生产进行调节:“总之,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中,资本不会消失,它只是由社会而不是由个人管理罢了。”因此,按照涂尔干的看法,对于作为社会明确特征的主要原则,马克思的著作是认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集中在国家身上。但是,其本身无助于减轻由现代工业失范所带来的道德空虚感,相反,还会使问题加剧,因为社会将进一步被“经济”关系支配。这种将国家与经济合二为一的状况,将会形成与圣西门的工业主义一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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