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罗伯特·帕特南
来 源:社會學會社(ID:soc_s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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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D. Putnam,1941.01.09-),美国政治科学家,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彼得-伊莎贝尔·玛尔金公共政策资深教授。他提出了著名的“双层博弈理论”(double-leveltheory),认为国与国之间条约或协定的达成不仅取决于政府之间的谈判,而且取决于国内各种力量之间的平衡。而真正奠定帕特南学术地位的是1993年出版的《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Making Democracy Work: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社会资本、信任和轮流信用组织
对于集体行动悖论以及由此产生的违背自身利益的投机行为,成功的超越依赖于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在那里,任何一种博弈都能够进行。在一个继承了大量社会资本的共同体内,自愿的合作更容易出现,这些社会资本包括互惠的规范和公民参与的网络。
这里所说的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髙社会的效率:
像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是生产性的,它使得某些目标的实现成为可能,而在缺乏这些社会资本的情况下,上述目标就无法实现……例如,一个团体,如果其成员是可以信赖的,并且成员之间存在着广泛的互信,那么,它将能够比缺乏这些资本的相应团体取得更大的成就……在一个农业共同体中……那里的农民互相帮助捆干草,互相大量出借或借用农具,这样,社会资本就使得每一个农民用更少的物质资本(如工具和设备)干完了自己的农活。
社会资本促进了自发的合作。一个富有启发性的例证就是那种非正式的储蓄组织,这种叫做“轮流信用组织”的实践出现于各大洲。轮流信用组织的成员“同意定期向一个基金注入资金,这笔钱全部或部分地轮流交给每一个捐款人使用”。这种轮流信用组织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现,从尼日利亚到苏格兰,从秘鲁到越南,从日本到埃及,从美国东部的西印度移民到西部的奇卡诺人,从目不识丁的中国农民到墨西哥的银行经理和经济预测专家。据说,美国许多储蓄和贷款银行都是靠轮流信用组织起家的。
在一个典型的轮流信用组织中,20个成员每人每月可能要交一块钱,每一个月都有一个成员得到这笔钱,然后做他或她想做的事(操办婚礼、买自行车、买缝纫机或给自己的小店进货,等等)。这个成员下个月就没有资格再拿钱了,但是要继续交钱,直到所有的成员都拿到了钱。轮流信用组织在规模、社会构成和确定支出的程序上各不相同,但都是将社会交往与小规模的资本形成结合了起来。
轮流信用组织,不论其聚会具有多大的作乐性质,所代表的意义都超过了社会娱乐和利他主义。例如,克里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指出,在爪哇,arisan一词(意味着“合作的努力”或“互助”)所反应的,“并非是太多的普遍的合作精神,而是一套明确和具体的交换关系,交换的对象包括劳动、资本和生活各方面所使用的消费品。爪哇的农民,像众多其他地方的农民一样,对于近亲家庭以外的大型团体存有相当的戒心……合作的基础是合作参与者能够切身感受到的极其真实的共同价值观念,而不是鼓励人人团结的普遍伦理观念,或者是有机的社会概念”。
显然,轮流信用组织违背了集体行动的逻辑:为什么参与者在拿到他那一份之后不退出?考虑到这一风险,为什么其他人还会先捐款后受益?“显然,除非所有成员都履行义务,否则轮流信用组织将无法运转下去”。然而,在那些并不存在时刻准备惩罚背叛者的法律强制的地方,轮流信用组织兴旺发达地存在着。
参与者清楚地意识到了违约的风险,所以,组织者在挑选成员时谨慎小心。因此,享有诚实而可靠的名声,对那些未来的参加者来说,是笔宝贵的财富。声誉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无疑就是以前参加过的类似组织。获得个好名声,是人们从参加这一组织中得到的重要副产品。声誉的不确定性和违约的风险,被强大的规范和密集的互惠性参与网络降到了最低。反对背叛的规范是如此的强大,据说,几近违约边缘的成员,有的卖女为娼来筹措资金,有的选择自尽一了百了。
在那些小规模的高度私人化的共同体中,如尼日利亚的伊博人村庄,从社会经济体系中被放逐出去的危险,是一种强大和可靠的惩罚手段。相形之下,在如当代的墨西哥城一类的更为分散、更加非私人化的社会里,要想维持轮流信用组织的存在,必须编织出更为复杂的互信网络。维莱斯·伊本内兹(Velez-Ibanez)记录了墨西哥兴旺发达的轮流信用组织,它们从社会网络扩展而来,其基础为普遍的互惠和互信。“普遍的互惠和互信,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其质量和密度各不相同。在许多时候,成员必须相信别人的信任,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为他们对对方知之甚少。正如一个重要人物所说,‘互相信任是借来的。’”社会网络使得信任可以传递和扩散:我相信你,是因为我相信她,而她向我保证,她信任你。
轮流信用组织表明,集体行动困境,可以通过利用外部的社会资本来加以克服,人们“借用原有的社会联系来解决信息不完全和执行方面的问题”。如同常规资本之于一般借贷者,社会资本就像一种担保品在起作用,那些无法进入普通信贷市场的人也可以得到它。在没有物质财富做担保时,参与者实际上是在用他们的社会联系作保。人们用社会资本来举债,扩展了共同体内的信贷机构,提高了市场的效率。
人们发现,轮流信用组织时常与合作社和其他一些互助团结形式相连。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因为,所有自愿合作形式都是由同样的基本社会资本所滋养的。奥斯特罗姆指出,对于小规模的公共资源,如阿尔卑斯山的草地等,“当人们在那里生活了多年以后,会形成许多共同的互惠规范和模式,这就是他们的社会资本,利用这一资本,他们能够建立起制度来,以解决公共资源使用中出现的困境”。
轮流信用组织一类的互助实践,本身就是投资于社会资本的一种表现。爪哇人的合作与互助“一般被其成员更多地视为是广义的社会制度,而不是经济制度,前者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共同体的团结”。在日本也是如此,“一种叫做合作(Ko)的互助形式在日本农村很普遍,是若干传统的互助形式之一。它包括换工、互相馈赠礼品、兴建和维修公共房屋,以及邻里在生老病死诸方面互相帮助,等等。因此,就像在爪哇农村一样,轮流信用组织不仅是一个经济制度,它还是加强全村团结的一种机制”。
就像常规资本一样,那些拥有社会资本的人往往会积累更多的社会资本,“拥有者得到的更多”。“成功地开创了初期的小规模制度,能够使参与者依赖该制度所带来的社会资本,以更大更复杂的制度安排去解决更大的问题。当代的集体行动理论没有把重点放在制度资本的增长过程之上”。
大多数的社会资本形式,如信任,都是阿尔弗雷德·赫希曼(Alfed Hiischman)所说的“道德资源”,也就是说,这种资源的使用,增加而不是减少自身的供给;如果不使用它,它就会消失殆尽。两个人之间互相展示的信任越多,他们的互相信任也就越大,相反:
很难通过经验使极度猜疑消失,因为它要么阻止人们进行适当的社会实验,或者更糟,要么带来的行为强化了不信任的有效性……一旦猜疑出现,人们很快就会发现,无法知道实际上是否曾经为它提供过正当理由,因为它有一种自我实现的能力。
其他的社会资本,如社会规范和网络,也是如此,使用增加了供给,搁置不用则会减少供给。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我们应该设想,用良性和恶性循环,来标示社会资本的产生和毁灭。
社会资本,如信任、规范和网络,一般来说都是公共用品(public goods),而常规资本一般则是私人用品(private goods)。这是社会资本的一个特性。“社会资本并非是任何从中获益者的私人财产,这是个人寄身其间的社会结构的一个特性”。像所有的公共用品一样,社会资本也受到了私人当事者的低估,他们对社会资本的供应也是不足的。举个例子来说,我名声好,可以信赖,这既对我有利,也对你有利,因为它使我们能够共同参与对双方有利的合作。但是,我并不会考虑,我值得信赖会对你有益(或者我不可靠会给你带来损失)。这样一来,我对信任生产的投入就会不足。这意味着,社会资本,与其他形式的资本不同,常常必须以其他社会活动的副产品形式出现。
信任是社会资本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肯尼思·阿罗(Kenneth Arrow)指出,“实际上,每一起商业交易都内在地含有信任成分,无疑,任何一种交易都要有一定的时间跨度。人们似乎有理由认为,经济落后很大一部分程度是由缺乏互相信任造成的”。安东尼·帕格登(Anthony Pagden)向我们介绍过安东尼奥·吉诺韦西(Antonio Cenovesi)的一些有关见识,此人是18世纪那不勒斯的一位精明的经济学家。
(基诺威希)指出:在缺乏信任的地方,“契约没有确定性,法律因此没有效力”。处于这种境地的社会,实际上退回到了“半原始状态”……(在基诺威希时代的那不勒斯),债券、甚至货币,很多都是假的,人们不再随意接受它们。按照基诺威希的描述,那不勒斯人已经退回到了原始状态。一手接货,一手交货,是他们惟一的交易方式。
相形之下,在意大利公开精神发达的地区,社会信任长期以来一直都是伦理道德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维持了经济发展的动力,确保了政府的绩效。在立法和行政之间,工人和管理者之间,政党之间,政府和私人组织之间,小企业之间,常常需要合作。但是,在这些情形下,明确的“协议条款”和“监督”通常代价高昂或是难以做到,而第三方执行又不切实际。在一个共同体中,信任水平越高,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且,合作本身会带来信任。社会资本的稳步发展,正是意大利公开精神发达地区的良性循环的关键部分。
合作所需要的信任并不是盲目的。信任意味着对独立行动者之行为有预测。“你并不会只是因为一个人说他要这么做,就会相信他真的会去做。你相信他,只是因为你知道他的性格,他所面临的选择及其后果,他的能力,等等,你期望他会选择这么做”。在小规模的紧密相连的共同体中,这种预测可以建立在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所说的“厚信任”(thick trust)之上,也就是因对当事人熟悉而产生的信任。然而,大型和更为复杂的结构,需要更多非私人化或间接的信任。那么,私人的信任如何才能转变成社会的信任呢?
互惠规范与公民参与网络
在现代的复杂社会里,社会信任能够从这样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产生:互惠规范(norms of reciprocity)和公民参与网络。在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看来,社会规范,可以将行动的控制权从行动者转移到其他人手中,这主要是因为,行动具有“外部性”,也就是说,具有影响他人的后果(积极的或消极的)。外部性有时候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来控制,但是这常常做不到。“当行动给一群人带来类似的外部性时,规范就产生了,然而,行动控制权的交易市场难以轻易建立起来,而且,没有一个行动者能够在旨在获得控制权的交易中受益”。规范是被灌输出来的,是由模式、社会化(包括公民教育)和惩罚来维系的。
有这样一个例子可以使问题变得清晰。美国的11月风很大,我家的树叶可能会刮到别人家的院子里去。我的邻居们不太可能联合起来贿赂我,让我清除这些落叶。但是,邻里之间有这样一个强有力的规范制约,要求各家保持草坪整洁,这倒让我会想一想,星期六下午还要不要去看电视。实际上,这一规范并非来自当地的学校教育,新住户搬来时,邻居们会提醒他,秋天闲聊时也会不停地提及此事,此外,人人都格外卖力地把自己的院子打扫得一干二净。不清扫树叶的人,在邻里聚会时会受到冷落,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尽管这一规范并没有法律效力,尽管我更愿意站在窗前,欣赏七叶树鸡在树叶里叼来啄去,我通常还是会去遵守规范。
这些增强社会信任的规范之所以能够发展,是因为它们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合作互惠是规范最为重要的一种。互惠有两种,有时人们以“均衡的”(或“特殊的”)和“普遍化的”(或“扩散的”)来称呼它们。均衡的互惠指的是,人们同时交换价值相等的东西,如办公室同事互换节日礼物,或者议员们互相捧场。普遍化的互惠是说,交换关系在持续进行,这种互惠在特定的时间里是无报酬的和不均衡的,但是,它使人们产生共同的期望,现在己予人,将来人予己。例如,友谊就几乎永远都包含着普遍的互惠。西塞罗(Cicero顺便说一下,他是意大利中部人)以一种令人赞叹的清晰,这样描述过普遍的互惠:“没有什么义务像报答那样责无旁贷。没有人会信任一个忘记他人恩惠的人。”
普遍的互惠是一种具有高度生产性的社会资本。遵循了这一规范的共同体,可以更有效地约束投机,解决集体行动问题。互惠是互助社与“保护者协会”之类自助安全组织的核心,前者的出现降低了19世纪的经济风险,后者则在中世纪的意大利为公民提供了安全保护。普遍的互惠把自我利益和团结互助结合了起来。
人人都在一个互惠的体系里行事,这通常被描述为所谓的短期利他与长期利己的结合。我现在帮你摆脱困境,是期望(可能是含糊的、不确定的和未经计算的)你将来会帮我的忙。互惠是由一系列行为构成的,其中的每一个行为都具有短期的利他性(利他者负担成本,他人受益),但它们的集合一般会令所有参与者受益。
有效的普遍互惠规范,可能会与密集的社会交换网络相联。在一个社会里,如果人们确信他们的信任会得到回报,而不会被人利用,交换就更有可能随之而来。从另一方面说,在一定时间里不断重复的交换,往往鼓励着普遍互惠规范的发展。此外,某些社会网络本身也促进了集体行动困境的解决。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就曾经强调指出,当协议“嵌入”(embedded)到更大的私人关系和社会网络的结构之中时,信任就会产生,胡作非为就会被遏制。
人际互动会提供有关他人可信性的信息,它相对成本较低,而且可靠。博弈理论中的富尔克定理提醒我们,持续的社会关系会鼓励可信行为。还有,持续的联系“常常带有社会的成分,其中包括对信任的强烈期望,对投机的极大约束……囚犯博弈困境就常常被浓厚的私人关系所扼制”。根据嵌入理论(embeddedness approach),一个社会里出现的秩序与混乱、合作与投机,是由先前存在的社会网络所决定的。
任何社会,现代的或传统的,专制的或民主的,封建主义的或资本主义的,都是由一系列人际沟通和交换网络构成的,这些网络既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其中一些以“横向”为主,把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的行为者联系在一起。还有一些则以“垂直”为主,将不平等的行为者结合到不对称的等级和依附关系之中。当然,在真实的世界里,几乎所有的网络都含有这二者。即便是打保龄球还要有个队长,而另一方面,监狱的看守却时常与犯人称兄道弟。一个组织特有的实际网络,可能与该组织的意识形态并不吻合。而名义上相近的组织也可能有着不同的网络类型。例如,所有的宗教组织都是等级制和民主制的混合,但是,传统上认为,清教徒公理会的网络,比天主教教会在横向联系上更多。不管怎么说,横向和垂直联系的基本区别,“网状”(web-like)和“柱状”(maypole-like)网络的根本不同,是相当清楚的。
邻里组织、合唱队、合作社、体育俱乐部、大众性政党,等等,这些我们在前两章讨论过的公民参与网络,都属于密切的横向互动。这些网络是社会资本的基本组成部分。在一个共同体中,此类网络越密,其公民就越有可能进行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为什么公民参与网络具有这种极为有益的附带效果?
公民参与网络增加了人们在任何单独交易中进行欺骗的潜在成本。投机者要面临这样的风险:既无法从未来的交易中获益,也不能从他目前参与的其他交易中得到他所期望的收益。用博弈理论的语言说,公民参与网络增加了博弈的重复性和各种博弈之间的联系性。
公民参与网络培育了强大的互惠规范。在许多社会背景下,互动的同伴们,“倾向于给那些可以接受的行为制定强大的规范,并且在各种交往场所互相交流各自的期望”。这些规范因“关系网络而得到了加强,而关系网络则取决于好名声的确立,其中包括信守诺言、遵守当地的行为规范”。
公民参与网络促进了交往,促进了有关个人品行的信息之流通。公民参与网络使得名声得以传递和溢美。如我们所见,信任与合作,依赖于人们对潜在伙伴的以往行为和当前利益的真实了解,而不确定性则强化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因此,假设其他条件相同,参与者之间的交往(直接的或间接的)越多,他们之间的互信就越大,合作也就更容易。
公民参与网络体现的是以往合作的成功,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具有文化内涵的模板,未来的合作在此之上进行。“文化的过滤装置为我们提供了连续性,因此,那些对交换问题的古老的非正式解决方案,延续到了今天,它们使得非正式约束成为社会长期变迁中的连续性之重要来源”。
正如我们在上一章中所指出的,北意大利的公民传统保存了各种合作形式的全部历史功能,其价值已经被历史所证明,今天仍然可以被人们用来解决新的集体行动问题。互助会是在旧的同业公会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合作社和大众政党则借用了互助会的经验,当代意大利的环境保护运动又承接了先例。相反,在没有公民合作先例可循的地方,人们难以跨越猜疑的藩篱,难以清除逃避义务的行为。当出现了需要合作解决的新问题时,任何地方的人都会去自己的历史中寻找答案。在历史中,共同体的公民发现了横向联合的成功范例,而公开精神不发达地区的人们充其量也只能找到垂直的乞怜。
垂直的网络,无论多么密集,无论对其参与者多么重要,都无法维系社会信任和合作。信息的垂直流动,常常不如水平流动可靠,其原因部分地在于,下属为了免受剥削而对信息有所保留。更为重要的是,那些支撑互惠规范的惩罚手段,不太可能向上实施,即使实施了,也不太可能被接受。只有那些缺少与同伴合作、胆大而莽撞的下属,才会寻求惩罚上级。
举个例子来说,庇护—附庸关系也包含有人际交换和互惠义务,但这种交换是垂直的,义务是不对称的。皮特—里弗斯(Pitt-Rivers)把庇护制称之为“倾斜的友谊”。而且,庇护制的垂直联系“似乎破坏了横向组织,损害了庇护者之间的团结,尤其是损害了附庸之间的团结”。同一个庇护者的两个附庸,由于没有直接的联系,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互抵押。他们既没有共同的利益去反对互相欺骗,也不惧怕互相疏远和隔离。他们没有机会去建立普遍互惠的规范,也无共同合作的历史可资借鉴。庇护—附庸的垂直关系的特性是依附性,而不是共同性,在这种关系中,在庇护者和附庸者这两方面,都更有可能出现投机行为,对于前者这是剥削,对于后者则是逃避义务。就解决集体行动困境而言,垂直网络要比横向网络的作用小,19世纪之所以证明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更有效率,20世纪之所以证明民主比专制更有效率,上述事实可能就是其中一个原因吧。
亲属关系在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在某些方面,血缘纽带可以与横向的公民参与相媲美,但是家庭更为普遍。毫不奇怪,家族企业和紧密相连的少数族裔(欧洲的犹太人和亚洲的中国人等),在商业革命的初期始终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公民参与网络更有可能涵盖社会各主要领域,从而支持整个共同体的合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如格拉诺威特所说,在维系共同体的团结和支持集体行动方面,“强”人际关系(如亲朋好友)要比“弱”关系(如熟人和二级组织的共同成员)重要性小。“弱联系比强联系更有可能将不同的小集团成员联系在一起,强联系往往集中于特定的集团”。密集但是彼此分离的垂直网络维持了每一集团内部的合作,而公民参与网络则跨越了社会的分层,滋养了更为广阔的合作。公民参与网络之所以成为共同体的社会资本之重要储存,这又是其中一个原因。
如果说,横向的公民参与网络有助于参与者解决集体行动困境,那么,一个组织的建构越具有横向性,它就越能够在更广泛的共同体内促进制度的成功。横向组织的成员数量(如体育俱乐部、合作社、互助会、文化团体和自发工会),应该与好政府有着正联系。由于政党的组织状况,在党与党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都有所不同(在某些地区是垂直的,某些地区则是横向的),我们应该设想党员本身与好政府无关。等级组织(如黑手党或制度化的天主教会)的成员比率则应该与好政府有着负联系。至少是在意大利,最虔诚的教徒所具有的公共思想最少。所有上述预测都与本研究所提供的证据相一致,就像我们在前两章所见到的那样在意大利,好政府是合唱队和足球俱乐部的副产品,而不是祈祷者的副产品。
我们对公共网络之有益影响的解释,在某些方面,与其他的政治经济发展理论相悖。曼库尔·奥尔森(Mancur Olson)在其《国家的兴衰》书中,借用他具有独创性的集体行动逻辑理论,得出结论,小的利益集团没有动力去为了社会共同的善而工作,却有极大的动力去从事代价髙昂和效率低下的“寻租”:为了免税而游说,互相串通限制竞争,等等。更糟糕的是,当没有异族入侵或革命性变革的情况时,在任何社会中,特殊利益集团都会变得越来越稠密,从而窒息了创新,阻碍了经济增长。集团越多和越强,意味着经济发展越缓慢。强社会,弱经济。
奥尔森为结社传统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而哀伤,一些政治发展理论家则从另一个角度谈到这一问题,他们认为,强大的、组织良好的和活跃的社会,会限制政府的有效运转。例如,乔尔·米格代尔(Joel Migdal)就指出:
社会结构,特别是那些实施了有效社会控制的众多社会组织的存在,对国家大幅扩展自己的力量,起着决定性(消极的)影响……在诸多社会中,尤其是新兴国家中,重大的斗争所涉及的是,国家是否能够赶走社会中的其他组织,这些组织制定的各种规则违反了国家领袖的意志和目标。
简而言之,集团越多越强,意味着政府软弱。强社会,弱国家。
我们使用的数据和理论,与上述观点相矛盾。本书第五章指出,从历史上说,公民参与的规范和网络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不是相反。今天,这种影响依然存在。在地区政府诞生后的20年里,以1970年的发展水平为参照,公开精神发达地区之经济发展,要比组织较少、等级制更多的地区速度快。两个1970年时经济同样发达的地区,公民参与网络更稠密的地区,在以后的岁月里,发展速度要快得多。同样,如我们在第四章所说,公民组织与有效的公共制度,有着极强的联系。本章所讨论的理论,有助于解释,为什么社会资本——体现在横向公民参与网络之中——提供了政府和经济的绩效,而不是相反。我们的观点是,强社会,强经济;强社会,强国家。
*本文选自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第六章第二、三节,王列、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