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评估不作为唯一手段,增加自评估机制
2020-05-27 17: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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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个人信息出境场景做不同门槛的区分基础上,合理设置行政评估和企业自评估两个级别。增加企业自评估机制可以将小规模、低频度、低风险的个人信息跨境场景排除出行政评估范畴,合理减轻企业负担,比如跨国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个人主动发起等具有强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场景下应该留有一定的企业自评估空间。不同的评估方式对应的不同法律责任,以此增加弹性,有利于增加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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