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非正式权力结构及经济影响
2018-11-28 11: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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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来自:《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5期 

作者:刘明兴   张 冬   钱 滔    章 奇 

  提要:本文分析了浙江省内部各县市经济政策差异的历史特征及其政治归因。本文认为,浙江不同地区的共产主义革命传统塑造了基层政权中不同的非正式权力结构。解放前建立地方革命武装的地区,本地干部在基层政权中的影响力较强,但他们与上级政治精英的非正式联系疏远,不仅缺乏晋升的机会,而且受到了政治打压。为了长期的政治生存,他们有激励推行保护产权和市场的经济政策,进而使地方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本文利用1952-1998年浙江分县数据检验了上述假说。

  关键词:革命传统 地方政治 权力结构 民营经济

  一、引 言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历程就是民营经济成长和壮大的过程。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表现为规模的扩张,而且也经历了产权结构的不断创新(Tsai, 2006)。针对这些现象,大量的文献从地方政府制订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动因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其中,许多文献侧重从财政分权的角度来理解地方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激励机制。例如,钱颖一和许成钢(Qian & Xu, 1993)强调地方分权是中国民营经济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制度基础;钱颖一和罗兰 (Qian & Roland, 1998)认为财政分权和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辖区间的竞争部分解决了预算软约束问题;戴慕珍(Oi,1992)提出了“地方法团主义”(Local State Corporatism)的分析框架,指出获取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支持集体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动因。

  在关于民营企业产权结构的演变方面,李稻葵 (Li,1994) 强调模糊产权在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的有效性;韦茨曼和许成钢 (Weitzman & Xu, 1994)强调乡镇企业产权的模糊性是基于由多阶段博弈所形成的合作文化;车家华和钱颖一 (Che & Qian, 1998)则指出在产权保护缺乏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对乡镇企业的控制能够有效地防止国家的掠夺行为。也有一些与上述观点相左的研究。如倪志伟(Nee, 2000)认为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的动力在于市场转型成功,而并非地方政府致力于发展经济;彭玉生(Peng,2001)强调不是政府的直接监督而是市场的间接监督降低了乡镇企业的委托代理成本。[ 更为全面的文献综述可参见,丘海雄、徐建牛(2004)。]

  现实中,民营经济发展的规模、绩效和产权结构等方面,均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且地区差距在1978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了。现有文献对民营经济的讨论大都以改革开放为研究的起点,而忽视了改革前地方政府对非国有经济的政策演变。普特南( Putterman,1997)指出改革后乡镇企业的发展与之前的社队企业发展具有延续性。在改革之初,有能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地区,往往是那些过去社队企业已较为成功的地区。为什么一些地区在改革前庇护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呢?强调市场化作用的观点显然并不能解释这一现象,因此对地方政府的微观动机的研究是不可忽视的。地方官员的政治利益与经济效率是存在冲突的,只有在确保自身政治利益的前提下,地方官员才可能支持民营化的进程(Ramaurti,1999;Oi,2005)。任期有限的官员具有“流寇”(roving bandit)的趋向,更可能扮演“掠夺之手”的角色,推行汲取资源的政策,而非保护市场的政策(Olsen,1993)。是什么机制约束了地方官员的“掠夺之手”呢?如果存在这样的机制的话,为什么对地方官员的影响程度会存在显著的区域性差异?

  为了探究上述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建国后,浙江省内部各县市经济政策和民营经济发展差异的历史原因。浙江省是中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对浙江省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地方经济政策制订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对浙江民营经济的研究文献已经非常丰富(如史晋川等, 2004a,2004b)。这些文献对“浙江模式”、“温州模式”的起源等问题提出了各种解释。[ 例如,史晋川(2005)认为,浙江省自然禀赋条件差,但又具有一定的商业传统,两个因素使得政府对民间经济活动的态度比较宽容。不过,类似看法尚缺少严格的实证证据。] 其中,刘雅灵(Liu, 1992)提出温州的革命传统是理解民营经济起源的关键:一方面,温州本地的游击队在解放前一直相对独立,与高层政治力量相对疏远,但与温州本地的民众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解放战争时期温州的地方游击队参与了温州的解放,因此在解放后地方游击队出身的本地干部能够比较有效地控制本地政权。由于与当地群众的密切关系,他们有动力去变通执行上级的政策,庇护本地带有私营性质的经济发展。[ 邝启圣和林毅夫( Kung & Lin, 2003)也认为,建立革命根据地的地区在1959年所发生的饥荒中死亡率低于非根据地地区,这是由于存在革命传统的基层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地方政府的汲取倾向较弱。]

  刘雅灵(Liu, 1992)的分析给我们提供了一种非正式政治权力结构的视角。然而,刘雅灵的解释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她假定地方游击队出身的本地干部由于与本地群众关系密切,从而能够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利益。但是从全国来看,有很多地区在解放前都建立了革命武装,且本地干部在解放后也在地方政权中占据优势地位(例如,河北),为什么温州的本地干部能够保护市场,发展民营经济,而其他地区的本地干部却没能够这样做?第二,刘雅灵并没有具体陈述温州的游击队干部在解放后的政治处境,包括与上层精英的政治关系。处于权力边缘的地方干部并不一定对上级政府的政策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也有可能是过度迎合,以扭转自身的劣势。只要上级政权的权力足够强大,下级干部是否敢于冒风险抵制上级的政策意图,就是值得怀疑的。第三,变通执行上级的政策并不必然意味着基层干部会推行对本地民众有利的政策。欧博文和李连江( O’Brien & Li, 1999)指出基层干部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有选择地执行上级的政,其结果很可能是不执行上级“好”的政策,而执行上级“坏”的政策。因此,我们不能假定制度都是向“好”的方向演化,而忽略了那些“坏”制度的存在,拥有权力的干部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可能会导致无效率的制度(Acemoglu,2006)。第四,游击队干部对地方政权的控制能力是否真的取决于解放市县的军事力量?相对于温州来说,宁波、金华等地都是由南下的野战军解放的,但其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样非常活跃。

  本文试图从非正式权力结构的角度来理解地方经济政策的制订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问题。中国的地方政府在正式的政治制度安排层面是基本相同的,但在非正式的权力结构层面却存在着较大差异。所谓非正式权力结构是指政治精英之间存在的非正式政治关系,及其对实际政治权力(de facto political power)分配所产生的影响。[ 关于政治精英之间非正式政治关系的论述,可以参见史宗翰(Shih,2007)。概括地讲,如果政治权力在精英之间的分配过程完全是制度化的,那么政治体系就会根据某种稳定的、客观的评价指标来(如某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或者投票数量)进行权力的分配。不过,这个理想状态与现实存在多方面的差距:(1)权力分配的原则往往是由少数精英根据自身的利益制订的,这经常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相违背;(2)权力分配的过程并不是制度化的(由于缺乏确保权力分配制度化的“制度”),政治精英之间经常会出现权力冲突;(3)精英之间的权力冲突增强了权力分配规则的不确定性,这也使非正式的政治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对于地方干部而言,维持政治生存(political survival)是最重要的目标,该目标有时会与保护产权的激励相容,有时则会相冲突,因为好的政策可能会威胁到政治生存,而坏的政策反而可能会巩固政治生存(Bueno de Mesquita et al.,2003)。[ 注意,这里所指的“政治生存”是一个比政治晋升更为广义的概念。在现实中,一个官员即使没有了晋升的机会,也要努力保持或者极大化自己的现有权力。] 地方干部的行为动机取决于他们所处的政治环境和权力结构。在集权化的政治制度中,下级官员的任免权由上级官员掌握(而不是基层干部或者群众),因此通常情况下,地方干部更应该倾向于迎合上级的需要,而不是保护基层干部或者群众的利益。那么,是何种政治机制会导致地方干部向自己的下级官员或群众分配利益?结合浙江的历史,本文的分析逻辑简要总结如下。

  第一,在权力分配的过程中,政治精英之间经常会出现权力冲突。地方干部可以私下乃至公开地鼓动基层干部或群众向上级控告自己的竞争对手。控告的依据可以是党纪国法,也可以基于完全政治化的、路线斗争式的借口(当然,这种权力斗争的方式更多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如果一个地方干部在自己的下级官员中缺乏支持者,那么就很容易被对手抓住“把柄”,在权力斗争中失败。

  第二,由于政治权力冲突的原因,在集权体制下的地方干部需要来自上级和下级的同时支持,才能确保自己的长期政治生存。不过,“权力冲突”并不一定导致“保护基层利益的政策”。更常见的情况是,一个地方干部只愿意向少数处于关键岗位的下级支持者分配利益,而不会去照顾广大群众的利益。[ 正因如此,中国许多县市的经济增长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虽然GDP增长了、财政收入上去了,但是干群矛盾却加剧了。经济增长本身无法做到“藏富于民”,从长期看也就缺乏可持续性。]

  第三,如果地方干部与上级精英有紧密的非正式联系,在上级政权中有权力根基,他们面临政治攻击的可能性、严重性就会下降。因此,他们有比较强的意愿执行上级的政策路线,而缺少动力去获取下级的支持,也就更缺乏激励去推行保护民众的政策。

  第四,如果地方干部与上级精英的非正式联系疏远,那么他们就可能在权力冲突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特别是,如果地方干部内部存在密切的非正式联系,那么在权力冲突中他们作为一个政治群体(而不是其中的某个干部)就有可能遭到整体性的政治打击。因此,他们会有较强的动力奉行维护本地利益的政策。这并不是源于他们与地方民众关系紧密而行的“善举”,而是因为“巧取豪夺”将会破坏来自群众和基层干部对自身的政治支持,地方政权中的“竞争者”会借此发动削弱他们权力的攻势。

  第五,在中国的干部组织制度之内,地方政权中的上级领导一般做不到大规模地清洗某一类干部。他必须借助来自高层的政治运动,通过发动基层干部和群众以揭发、批斗的方式才可以实现此目的。如果一个(或一类)干部得到了来自基层的广泛政治支持,那么想要以政治运动的方式来打倒他(们)就比较困难了。相反,他(们)可以借助群众运动的力量来消解权力冲突的压力。

  第六,在上述情况下,为了确保自身的长期政治生存,保护基层利益的行为对于地方干部而言是一种理性选择。当然,地方干部究竟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推行保护产权的经济政策,要取决于中央政府的政策中所提供的“机会空间”。地方干部(特别是级别较高的干部)通常不敢公开拒绝执行中央的政策,因为这样会立即被政治对手抓住把柄,但他们会尽量灵活地执行中央的政策。

  具体到浙江的经济发展历史,本文的假说是,浙江不同地区的革命传统塑造了不同地区基层政权不同的非正式权力结构。解放前建立游击队武装的地区,本地干部在基层政权影响力大,但他们与控制上级政权的南下干部的非正式联系疏远,且始终面临来自南下干部的政治打压。为了自身的政治生存,他们有激励推行保护群众利益的经济政策,以巩固自己的权力基础。文革期间,群众运动削弱了南下干部的政治影响力;并且从1970年开始,中央开始鼓励地方政府发展社队企业,这些都为地方干部创造了更大的政策自主空间。1980年代前奠定的保护产权的政策基础推动了民营经济和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

  二、浙江省的革命传统与政权结构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利用国共合作的契机,浙江各地区的党组织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但是,自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浙江省的共产主义运动历经几次起落(详情可参见: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志编纂委员会编,2007:205-252)。在3年游击战争期间,浙江的地方革命力量与中央的联系长时间中断。随着抗日战争爆发,浙江的党组织恢复了省委的建制。1942年初,浙江省委驻温州的机关遭到了彻底的破坏,刘英等领导人牺牲。此后,浙南的游击队武装相对独立地开始了抗日武装斗争。与此同时,中央和华中局为了加强对浙江武装力量的领导和整合,建立了浙东抗日根据地。但随着抗战胜利和新四军北撤,浙东革命武装力量与上级组织的联系变得疏远。

  解放战争期间,浙江主要的游击队力量集中于浙东和浙南地区,浙东游击纵队活跃于宁波、金华及绍兴地区,浙南游击纵队及浙南特委在温州、台州地区有很大的影响力。解放浙江是在第二野战军和第三野战军配合下完成的,第二野战军主要解放了浙西南的一些地区,第三野战军主要解放了浙江北部和东部。除了浙西南的衢州地区以及一些岛屿外,解放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发生激烈的战斗。在此期间,浙江的游击队武装表现活跃,独立解放了24座县城。[ 浙南特委和浙南游击纵队与国民党部队谈判达成了和平解放温州的协议,此后相继解放了泰顺、文成、永嘉、瑞安、平阳、乐清、温岭和黄岩等县城;浙东游击纵队的金萧支队解放了杭州地区的部分县城,第二支队解放了诸暨和绍兴两座县城(参见中共浙江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政治部编,1989:8)。] 解放后,野战军随军南下干部进入浙江省的各级政权担任领导职务。值得注意的是,第二野战军主力在浙江解放后向川黔进军,因此浙江各级政权中的干部来源主要是第三野战军的军事干部和随军南下干部。其中,来自于山东革命根据地的南下干部在浙江各级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 1948年12月25日,华东局《关于执行中央准备五万三千干部决议的指示》指出:因目前华中的干部特别缺乏,因此准备1.5万名南下干部的名额完全由山东来负责(山东省档案局编著,2005)。]

  简言之,野战军随军南下干部和浙江本地干部是影响浙江解放后政权的主要政治力量。一般而言,在省级政权层面,省委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省委会中的常务委员掌握本省最为关键的政治权力,控制着本省政治和经济资源的分配。因此,通过分析历届省委常委的背景资料能够比较好地刻画省级政权的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组织史资料》(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编,1994)所提供的浙江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以及作者收集的简历资料。

  图1 有革命经历的浙江省省委常委结构变化示意图

  我们重点关注两类在解放前有革命经历的省委常委,一部分是解放前在浙江存在一年以上革命经历的干部(大部分为本省游击队出身的干部),另外一部分是第三野战军出身的及随军南下干部。如图1所示,直到80年代中期,在解放前有革命经历的干部一直在浙江省省委常委中占据主导性地位。同时,除了解放初期,游击队出身的干部在省委常委中均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此外,解放初期的浙江省委常委中部分干部虽然在浙江有革命经历,但其中大多数人后来也转入华中革命根据地工作,1949年前后又随野战军南下到浙江(如谭启龙)。而在浙江本地游击队系统长期工作的省委常委,只有在解放前曾任诸暨县委书记并组建金萧支队的杨思一(时任副省长)。在县市级政权中,南下干部也占据了主导地位。[ 解放初期,游击队县的主要领导基本上都是本地干部。但在南下干部接管了浙江的各个县政权之后,情况发生了基本性的变化。无论是游击队县,还是非游击队县,县委书记、县长通常都由南下干部担任,本地干部主要是在科级及其以下级别的岗位。尽管如此,在游击队县中,本地干部还是显得相对强势一些。在1950-1966年之间,游击队县的县长和副县长级别的干部序列中,本地干部平均占比为32%,而非游击队县为14%。]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在解放前没有革命工作经历的干部开始进入浙江省省委常委会。图2中给出了没有革命工作经历的浙江本地干部在省委常委中的占比变化趋势。这里所谓“本地干部”是指,在担任浙江省委常委之前,在浙江有一年以上正处级以下(不包括正处级)工作经历的干部。如图2所示,到90年代中期,没有革命工作经历的本地干部已经占据了省委常委的半数以上。那么这些本地干部是否与解放前游击队武装强大的地区存在某种关系?这里,我们定义在游击队县有工作经历的本地干部为,在游击队县有一年以上正处级以下的工作经历(不包括正处级)。[ 这里,我们定义在1948年5月之前(比杭州解放早一年的时间)建立的游击队武装的县为“游击队县”。在本文的计量分析部分,我们也会沿用这个定义,并将做进一步的解释。按照90年代末期的行政区划,浙江省的全部县(及县级市)中一共有38个县符合这个定义。] 实际上,从1970年至1997年,只有三个省委常委符合这个条件。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组织史资料》(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编,1994)所提供的浙江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以及作者收集的简历资料。

  图2 无革命经历的浙江省省委常委结构变化示意图

  自50年代初期开始,南下干部便与浙江本地游击队出身的干部出现了权力冲突。例如,浙南游击队在南下干部到来之前就在部分县市组建了各级领导班子,并抵制省委指派的南下干部进入地方党委、政权系统。浙江省委以反对宗派主义、地方主义为名,撤消、调换了部分浙南游击队的主要领导人。[ 例如,1953年,原任温州地委书记的浙南游击队司令员兼政委龙跃被调离岗位,后任上海汽轮机厂党委书记。] 在50年代的反右运动中,在各级党委、政府中任职的浙江游击队出身的本地干部进一步受到了打击。例如,杨思一便遭到了迫害,并于1957年去世(Foster,1997:191-232)。

  在一些游击队干部影响力薄弱的县(如丽水县),南下干部逐渐控制了地方政权,并从土地改革运动中培养、提拔了大量年轻干部(简称“土改干部”),取代了本地游击队出身的干部。但在游击队力量较强的县(如乐清、慈溪、温岭、金华等县),基层干部队伍中依然以游击队出身的干部为主。本文的研究将表明,由于游击队出身的本地干部在地方政治中处于劣势地位,这迫使他们必须采取保护群众利益的政策路线,并以此获取来自于基层的政治支持。[ 在具体的政策态度上,也不能武断地以“南下干部”和“游击队干部”作为分界线。在现实中,并非所有南下干部都支持“左倾”的政策,也不是全部游击队干部都支持“右倾”的政策。] 必须指出的是, “土改干部”虽然也都是“本地干部”,但他们的权力基础来自上级政权,因此更倾向于执行上级的政策方针。此外,“土改干部”之间的非正式政治联系较弱,无法像游击队干部那样采取集体性行动,而任何基层干部都难以独自去改变上级的政策方针。[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并非所有“土改干部”都倾向于执行左倾的经济政策,这同样取决于具体的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在浙江,许多“土改干部”往往是相对左倾的;但在苏南地区,大量的基层干部都是土改干部,他们同样推行了保护本地利益的政策。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没有展开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在50至60年代,由于南下干部保持强势地位,游击队出身的干部多数情况下只能采取“阳奉阴违”的办法来减缓左倾经济政策路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正是由于游击队干部对基层利益的保护,维持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他们在文革的群众运动中受冲击较小,而南下干部的影响力却受到较大的削弱。从70年代开始,在地方政权中南下干部和游击队干部的相对权力结构发生变化。尽管县市政权中的主要领导依然由南下干部担当,但游击队干部的政治处境有所改善,对于地方经济政策的影响力也随之增强。

  三、浙江地方政府的农业经济政策

  (一)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的包产到户

  在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浙江部分地区的农村并没有一味地跟风冒进。1956年春,永嘉县部分农业合作社大胆采用了“产量包到社,实行全奖全赔”的生产责任制(参见永嘉县农业局编,1997:122)。1956年5月,县委决定在燎原社进行队以下产量责任制的试点工作,试行了“三包到队、责任到人、定额到丘、统一经营”的生产责任制。同年9月,县委要求各区乡进行包产到户的试点工作。至1957年6月,永嘉县包产到户的社员占总数的42%,温州地区实行包产到户的合作社有1000多个,约占入社总农户的15%(中共永嘉县委党史研究室、永嘉县农业局、永嘉县档案馆合编,1994:21)。

  永嘉县试行包产到户的做法在浙江省内部引起激烈争论,且最终被中央否定。1957年3月8日,永嘉县委根据省委和地委指示勒令纠正包产到户,除燎原社继续试验外,其他社一律扭转过来。随着全党整风运动和反右斗争的开展,永嘉的包产到户在全省遭到了公开批判,包括县委主要领导在内的一批干部被打为右派。

  表面上,永嘉的“包产到户”改革以失败告终,但实际上,永嘉县以及温州地区包产到户的尝试并没有停止,温州的不少农村特别是山区、半山区的农村仍然是“明统暗分,明统暗包”。这种情况在文革开始以后变得更加明显。1968年,永嘉坚持包产到户改革的生产队有5432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77.32%,1976年有6000多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80%以上(永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3:465-466)。

  追溯永嘉县的革命历程,抗日战争时期,永嘉是永乐人民抗日自卫游击纵队的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永嘉是浙南游击纵队括苍支队的主要活动区域。我们在永嘉和乐清的实地访谈中发现,大量游击队出身的基层干部在默许乃至推动包产到户改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和农民具有比较强的集体行动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村庄内部的相互揭发、指责,这也是“包产到户”政策得以暗中持续的重要原因。由于游击队干部没有激进地执行左倾的农业政策,永嘉县的农村在大跃进期间没有出现过于严重的饥荒,这使游击队干部进一步赢得了来自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广泛政治支持。

  (二)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的退社

  在成立农业高级合作社的进程中,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退社”和“闹社”现象(杜润生,2005:84)。浙江许多地区强迫农民入社,采取“抓两头,带中间(依靠贫农、斗争富农、带动中农)的方法,致使不少农民是抱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入社的”(薄一波,1991:331)。同时,高级社带来的一系列生产和分配问题极大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因此,许多地区的农民要求“退社”。到1957年夏,浙江省共退出社员20万户,占入社农户的4.3%,有1400个合作社垮台。其中,退社农户较多的地区是宁波、温州和金华,退社户分别占全地区入社农户的11.81%,5.52%和1.85%(叶扬兵,2003)。

  宁波地区是浙江省“退社”闹得最激烈的地方,中央农村工作部在1956年春的统计显示,宁波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户数的5%, 想退社的占20%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1981:655)。1957年上半年慈溪县345个合作社中有3084户社员要求退社(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218), 1957年夏余姚县21个乡镇172个合作社有数万农民闹退社(余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3:183), 1957年春宁海县部分社员“闹事”,农业社散伙51个,半散伙42个(宁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3:180);在温州地区,乐清县至1957年2月共散社44个,退社单干4989户,最后不得不对过大的高级社进行调整(乐清县志编纂委员会编,2000:397),瑞安县和平阳县的许多地方也在1957年出现了退社现象(瑞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2003:302;平阳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3:187);此外,萧山县自1956年秋起,有5000余户社员退社,约占社员总数的4.5%,有114个高级社解体,占高级社总数的12%。一些乡镇还出现了上千人的示威游行,共计有200多名退社农民到省委上访请愿(萧山县内部文件,1957年7月3日)。

  由此可以看出,在成立农业高级合作社的过程中,浙江省闹退社比较严重的地区恰恰是浙东和浙南游击队的革命老区。[ 解放前,编入浙东游击纵队第三支队的游击队在慈溪、余姚和鄞县等地区活动,而浙东游击纵队的铁流支队在宁海县活动,萧山县则是在浙东游击队下属金萧支队的主要活动区域。] 当然,我们在实地访谈中发现,游击队出身的基层干部并没有普遍地、主动地怂恿农民闹退社。这些地区之所以会出现较为严重的“闹退社”现象,是因为许多基层干部在合作化运动中采取了阳奉阴违的态度,所以在同一个县内部,乃至在同一个高级社内部,都难以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合作化政策执行的不一致性让农民产生了很强的不公平感,因此容易触发群体性的抗争活动。

  (三)“农业学大寨”运动

  1964年,全国掀起了“农业学大寨”的运动,这场运动一直持续到1978年。在文革期间,大寨经验被有意识地朝强化政治和阶级斗争的方向引导,在农村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工分挂帅、物质刺激”,转而强调“三献一并”,即献自留地、饲料地、自留山和并队升级。这场运动对浙江各地区的影响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搞得很“左”,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在另一些地方,则遭到了各种形式的抵制或很快得到了纠正,对农业生产的破坏相对较小。

  在温州地区,“农业学大寨”运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抵制。当时,温州农村的“分小小队”、“分田到户”之势已经不可遏止(温州市志编纂委员会编,1998:1419)。举例来说,乐清县的一些生产队开始搞并队升级,但是“因农民抵制,明合暗分,没有全面推行”,维持了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制度(乐清县志编纂委员会编,2000:398);而瑞安县只有少数社队推行“政治评分”和“三献一并”,但遭到抵制,1972年予以纠正(瑞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2003:302)。

  金华地区的情况与温州类似,“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基本稳定,局部地区搞“政治评分”,收回自留地,但不久即被纠正(金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370)。例如,武义县和义乌县分别在1971年和1972年重分了自留地,恢复评分记工,基本核算单位由大队改为生产队(武义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0:179;义乌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87:103)。此外,萧山县的干部群众也抵制了“两级核算”等做法,维持了“三级核算”(萧山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87:219)。

  不过,在浙江的另外一些地区,“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政治化倾向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止。湖州地区在文革期间实行了大寨式的政治评分,减少了自留地的比例,推行并队升级。同时,德清县雷甸下高桥大队的一些左倾做法还得到了浙江省革委会的宣传(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志编纂委员会编,2007:11)。直到1976年12月之后,湖州所并大队才恢复到了原有规模,社员自留地退回补足,取消了政治评分(湖州市志编纂委员会编,1999:529)。

  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两级核算”、“三献一并”等政策的实质就是将权力向上集中,藉此从基层汲取更多的资源。但是,在游击队干部影响大的地区,并没有激励通过集权和激进的手段抽取更多的经济剩余;而在解放前游击队力量薄弱的地区,与上级非正式关系紧密的南下干部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力较强,因此有动力集中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源。

  四、浙江地方政府的工业和商贸经济政策

  中国的乡镇企业源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社队企业。但在大跃进后的经济调整中,社队企业大多被关闭整顿。文革爆发后,城市国营工厂的生产秩序受到了干扰和破坏,大量商品出现短缺,乡镇社队企业借此契机重新起步。1970年8月,国务院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周总理提出要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步伐。次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确立了发展社队企业,实行农村工业化的方针。此后,浙江很多县市的社队企业开始迅速发展。文革期间,全省集体、社办工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5.8%(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志编纂委员会编,2007:16)。更重要的是,乡镇工业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事实上,改革开放后浙江很多民营企业的前身都是“戴红帽子”的社队企业。

  60-70年代,宁波地区的乡镇工业实现了高速增长。其中,鄞县县委在1964年决定恢复和发展社队工业。1966年毛泽东“五七指示”传达后,[ “五七指示”中有关社队工业发展方面的内容有:“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各社队相继建立农机具修配厂、机电排灌站,全县共有480家社队企业,总产值已经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6%。截至1978年,乡镇工业约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0%(浙江省鄞县地方志编委会编,1996:619-623)。

  慈溪、余姚和宁海等县的社队工业也在文革时期开始发展。1978年末,慈溪、余姚和宁海社队工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1.98%、46.96%和43.15%,而慈溪和余姚的全民所有制工业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由1966年的80.28%和68.76%下降至1978年的43.96%和29.50%,宁海的全民所有制工业占比由1965年的81.58%下降至39.04%(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381-385;余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3:307、311;宁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3:350-351)。这反映了地方政府资源汲取的能力趋于下降,基层拥有了更多的经济剩余来发展工业。

  温州地区乡镇工业的发展与宁波相似。例如,文革期间,乐清除少数偏僻的山区外,社队企业普遍兴起并迅速壮大,1978年社队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约为42.54%,1979年社队企业上缴的税收占全县财政收入的38.5%,全民所有制工业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66年的56.52%下降至1978年的16.78%(乐清县志编纂委员会编,2000:505-506、530-531)。

  必须指出的是,同样是游击队县,其内部不同乡村的工业发展速度是极其不平衡的。以乐清平原地区的各乡镇为例,柳市区和虹桥区的乡镇工业在70年代出现了高速发展的势头。而这也恰好是乐清解放前革命力量最为活跃的两个区域。我们在虹桥和柳市的访谈发现,大量游击队出身的乡村干部在70年代带头创建了各种社队企业。其中,许多企业名为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私人所有的股份制企业。在这些企业创办的过程中,在温州各级政府中工作的永乐游击纵队出身的干部(甚至是在浙江省政府中工作的游击队干部)在政治和经济的多个方面均给予了支持。由于企业的发展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实惠,游击队干部的政治基础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注意,在温州内部的各个乡镇之间,乡镇企业发展的“产权结构”同样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以乐清为例,柳市区(“区”是90年代之前一个介于县和乡镇之间的行政管理层级)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而虹桥区的集体经济相对较强。究其历史,在虹桥的游击队干部对当地的控制力较强(70年代之后,虹桥区委委员全部由本地游击队出身的干部担任),因此可以将一些经济资源控制在基层政府手中;而柳市区的区委书记却长期由外来乡镇的干部担任,本区游击队出身的干部长期担任区级副职及以下级别领导。不过,由于柳市本地的游击队干部持续地保护基层利益,导致70-80年代外来的区委书记往往很难指挥这些本地干部,最终无法长期立足。这些经验事实说明,地方非正式权力结构的差异是引起乡镇企业产权结构历史差异的重要因素。]

  与浙东和浙南地区不同,解放前游击队力量相对薄弱的浙西南和浙北地区的社队企业在70年代的发展相对缓慢。其实,无论是地理条件还是经济基础,浙北地区发展工业的自然条件都不比浙东的宁波地区差,更优于浙南地区。在嘉兴地区,嘉善县的社队工业在文革期间时起时落,到1978年,社队工业仅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6.71%(嘉善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5:303、310-311);海宁县的社队工业在文革期间发展缓慢,直到70年代后期才开始迅速发展,1978年乡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6.31%(海宁市志编纂委员会编,1995:182-184);平湖县的情况也类似,1977年社队工业总产值仅约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9.29%(平湖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278)。

  浙西南的衢州地区甚至到了80年代初,仍然“没有确立区域经济发展必须以工业为主导的指导思想”(衢州市志编纂委员会编,1994:406)。常山县的社队工业在1977年后才开始发展,全民所有制工业的比重在1978年为72.8%,而这一比重在1966年为73.0%(常山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0:232-233);1952年人均工业总产值位于浙江省前10位的开化县,在1978年的社办工业总产值仅有345万元,仅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7.63%,[ 由于资料的局限,此处不包括村及村以下工业的产值,虽然会对社队工业的比重低估,但是 我们认为即使算入这部分产值,该县的乡镇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仍然会比其他地区低很多。]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由1966年的84.95%下降至1978年的79.31%(开化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88:212-213)。由于社队企业的活力没有被充分释放,解放初期拥有比较好的工业基础的开化县到了1998年的人均GDP却位列浙江省倒数第12位。[ 不过,衢州的干部却得到了省委领导的提拔。80年代,温州市委的主要领导往往是早年从衢州提拔上来的干部。]

  与农村工业的迅速发展相伴随,浙江的许多游击队县在60-70年代就推行了保护商贸市场的政策,“禁止明的,默许暗的”。[ 我们走访了一些在70年代负责集贸市场管理的基层干部。他们表示,虽然自己的工作任务是“打击黑市”,但其实自己的家属就在“黑市”中进行交易。]温州地区的无证商贩虽经常被当作“资本主义势力”予以打击,但“未见减少”,1976年5月有11000多户无证商贩(温州市志编纂委员会编,1998:2014)。永嘉县各乡镇随处可见自发形成的市场,永嘉和乐清两县交界处的岭窟市场是浙南最大的“黑市”,参市人数多时一天逾万人,却一直没有被取缔(永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2003:656);瑞安县境内多处出现木材“黑市”(瑞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2003:358),还存在菜市场和耕畜市场;平阳县的市场“时开时闭”,也没有被完全取缔(浙江省市场志编辑部编,2000:558、603)。

  然而,衢州地区的地方政府却推行了宁“左”勿“右”的政策,农民到集市出售农副产品被视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坚决取缔了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和运输队(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志编辑部编,1995:103)。例如,在文革期间,开化县把集市贸易当作“四大自由”之一,严加限制(开化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88: 279); 江山县在1968年关闭了粮食市场,少量贩卖活动被视作弃农经商、投机倒把,同时取缔了“地下工厂”、“黑店”(江山市志编纂委员会编,1990:324)。

  浙江乡镇工业和民间商贸市场的快速发展是从文革期间开始的。这既得益于中央经济政策在1970年前后的变化,也得益于文革的政治冲击改变了地方政治中的非正式权力结构。我们在温州的实地访谈发现,相对于南下干部,大量的游击队干部在文革期间能够借助自身的群众基础,利用群众运动来保护自己,并在70年之后迅速复出。[ 我们在乐清柳市访谈的一位游击队干部表示,“幸亏我在大跃进的时候帮助农民找粮食吃,所以在文革期间才没有被打倒。”这位老干部在70年代也属于发展社队企业的“积极分子”。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有先见之明,而是因为不按照这个政治逻辑办事的干部,最终在政治运动的风雨中都陆续被淘汰了。其实,在浙江的游击队干部中,也有不少人在政治压力之下彻底倒向了南下干部(在当地被指责为“投降派”)。他们为了讨好上级,积极地执行极左政策路线。但是,在大跃进期间,政策手段激进的部分游击队干部最终也没有得到提拔重用。由于和基层干部、农民的关系紧张,部分干部在四清运动中就被农民告倒了,还有部分干部在文革期间遭到了造反派的打击,最终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尽管70年代浙江县市级的主要领导依然由南下干部担任,但是南下干部对游击队干部进行政治打压的能力逐渐减弱,这导致游击队干部可以在更大的政策尺度上保护基层的利益。此外,必须指出的是,游击队干部在群众中的社会基础对自身产生了一定的保护作用,这不仅仅体现在文革期间。我们在访谈中发现,在四清运动期间,温州的南下干部也试图通过发动农民来揭发、打击基层的游击队干部,但是农民并不配合上级派来的工作组,结果只能不了了之。

  不过,如图2所示,在70-90年代,浙江省委常委中本地干部大部分都是从非游击队县以及省直机关或者省属国有企业中提拔起来的。换言之,游击队县的地方干部不仅在文革之前受到了南下干部的压制,在文革之后依然缺乏晋升机会。因此,游击队干部有动力继续执行保护群众和市场的经济政策。

  五、实证检验

  前文通过历史案例比较说明了,游击队县和非游击队县在农业、工业、商业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执行力度上都有显著差异,这影响了长期经济增长的绩效。本部分将运用OLS回归来检验前文的假说。统计模型中的主要变量包括,衡量浙江经济增长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被解释变量,测度解放前游击队武装强弱的解释变量以及相关的控制变量。不过,本部分主要是利用工业增长的统计数据来间接性地检验前文的假说,因为各种地方经济政策在历史上的差异很难构造一致性的测度指标。

  (一)模型设定及数据来源

  为了从不同角度衡量浙江省各县市的经济增长,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我们选取了浙江省各县市1978-1998年的人均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率、1952-1998年的人均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率、1998年人均非国有经济工业总产值、1998年人均非国有经济及非外商投资企业工业总产值等4个被解释变量,[ 人均非国有经济工业总产值减去了外商投资经济(包括港澳台投资)的工业产值,就得到了人均非国有经济及非外商投资工业总产值。由于在1998年,浙江省的外商投资(包括港澳台投资)占整个工业总产值的比例相对较低,对整个经济的影响还很有限,因此外商投资的问题不作为我们讨论的重点。]其中后2个变量在估计中都取了对数。[ 90年代末期,浙江开始了较大幅度的区划调整,许多县以及县级市都被合并为市区,这使回归的县市样本数量明显减少。同时在撤县变区的过程中,行政区划边界出现了一些调整,这导致样本在统计上的时间不一致性。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我们的回归就截止到1998年。]各县市1952、1978以及1998年人均工业总产值的数据主要来自《新浙江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浙江省统计局编,2000),1952和1978年的工业总产值是按1998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根据1949-1998年工业总产值指数平减)。此外,宁波地区各县市的相关数据来自于该地区各县的县志。

  本文中,解放前地方游击队力量的强弱是最关键的解释变量。如果一个县在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革命武装,那么该县解放前游击队力量就比较强;反之,如果一个县在解放战争时期没有建立革命武装,那么该县解放前的革命力量就较弱。不过,1948年以后,随着革命形势逐步好转,国民党军队对各县市的控制能力大大下降,一些县市的游击队武装扩大了活动范围,进入了本来没有建立地方革命武装的县市。根据《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组织史资料》(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编,1994)以及各县县志,我们定义,如果在1948年5月之前(杭州解放前一年)就建立了游击队武装,那么该县(市)的革命传统和游击队的力量就较强;否则,就属于游击队力量较弱的地区。我们采用虚拟变量的方法来测度这种差异,如果解放前地方武装力量强,虚拟变量设为“1”,反之设为“0”。我们预期,这一虚拟变量对经济发展有正向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历史关键时点(critical juncture)的共产主义运动是一个外生的冲击,因此解放战争时期地方武装力量的强弱这一变量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外生变量,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回归中的内生性问题。同时,一个地区是否会产生革命武装力量,取决于多种因素。笼统地讲,革命根据地往往位于一些贫困山区,但并不是贫困落后的地区就能够建立根据地。当然,对于两个相邻的地区,革命武装能否建立起来也可能会受到许多微观因素的影响。不过,浙南地区在历史上一直属于浙江的不发达地区,因此即使有某种因素会导致其容易产生根据地,但是这些因素一直都没有导致经济增长。因此,这个不可观察的微观因素与经济增长并不直接具有相关关系,革命武装的产生也就外生于经济增长。进而,如果有一个不可观察的微观因素会影响到革命武装的建立,并且这个微观因素有可能在现代经济增长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对经济增长则没有作用),那么如何解释全国各地区的革命根据地在解放后经济增长绩效的巨大差异?这说明,即便存在这样一个微观因素,它对解放后的经济增长也没有重要影响。]

  刘雅灵( Liu,1992)认为,解放战争时期浙江各县市分别由不同来源的军队解放会对该县市后期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如前文所述,来自山东的南下干部是解放后浙江各级政权中的重要力量,那么在来自山东根据地的野战军解放的地区,南下干部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力是否更强?如果一个县是由游击队解放,游击队出身的干部是否能够更积极地执行保护群众的经济政策?为了评估这一效应,我们根据《浙江解放》(中共浙江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政治部编,1989)一书构造了两个虚拟变量,一个变量测度县市是否由来自山东革命根据地的野战军部队解放,即如果该县是由第三野战军中的22、26、27、28、31、33、35军解放则设为“1”,否则设为“0”。该变量意在衡量“解放效应”是否会强化南下干部在地方政权中的影响;另一个是测度是否由游击队解放的虚拟变量,即如果该县由游击队解放则设为“1”,否则设为“0”。[ 注意,某县(市)可能由三野解放,也可能由最后进军川黔的二野解放,也可能由游击队独立解放,同时也可能是野战军在游击队的配合下解放,所以某县除了被游击队解放或者三野某部队解放之外,还有其他情况。]

  解放战争时期地方武装强弱这一虚拟变量的平均值为0.63,即63%的样本地方武装的力量比较强,在58个回归样本县中有37个县市在解放战争时期拥有比较有影响力的地方游击队。[ 这里的县及县级市(不含市辖区)是按照1998年浙江省的行政区划来确定的。由于个别县市存在数据缺失,因此回归样本中一共包含58个县(市)。] 此外,在解放战争时期,我们的样本中有17个县市是由游击队武装解放的,占样本总量的29%,[ 如前文所述,浙江省共有24座县城由游击队武装解放,此处只有18个样本,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有些县并入了其他县,如当时的新登县并入了富阳县,分水县并入了桐庐县等;(2)一些县并入了城区,如黄岩县在1994年改设为台州市的黄岩区;(3)一些县市成为了地级市的市区,如温州市。]有27个县市是由来自山东根据地的野战部队解放的,占样本总量的47%。

  回归中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两方面:初始的经济指标和地理变量。在初始经济指标方面,我们将控制各县市1952年的人均工业总产值、人口规模和人均耕地面积,在1978-1998年的人均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回归中还需要控制1978年的人均工业总产值。

  关于地理因素,我们主要控制平均海拔、海岸线的长度(内陆县为“0”)、15度以下平地面积占全县面积的比例,以及到上海的直线距离等。平均海拔主要用来控制山区和平原的地形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海岸线的长度主要用来控制沿海或内陆的地理位置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15度以下平地面积比例主要衡量该县市可供开发为工业园区的土地资源比例,到上海的距离主要控制该县市的区位优势。这些数据来自作者收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其中到上海的距离是通过该县市和上海两地中心点的经纬度计算得到。

  此外,由于研究文献中普遍认为,人力资本水平对长期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我们测度了浙江各县市的历史教育传统,作为回归中的控制变量。根据朱保炯、谢沛霖(1980)的研究,我们对明清两朝中所有籍贯在浙江的进士进行了统计,得到了各县进士的数量总和。在回归中,平均海拔、海岸线长度、进士数量和到上海的距离四个变量都取了对数。

  (二)估计结果及说明

  如表1所示,在模型1中,测度游击队力量强弱的虚拟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并对1978-1998年人均工业总产值年均指数增长率有正向影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游击队力量强的县市在1978-1998年间的人均工业总产值指数增长率比其他县市高2.40%。1978年人均工业总产值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负向显著,这说明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前提下,浙江各县市的经济增长在改革后的20年间存在有条件收敛的趋势。也就是说,初始的经济基础对于浙江各县市在改革后的增长并不重要,属于浙南游击队根据地的县市虽然初始的经济基础并不好,但是在经济长期的发展中实现了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收敛。

  在模型2中,被解释变量为1952-1998年人均工业总产值年均指数增长率,测量游击队力量强弱的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正向显著。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游击队力量强的县市在1952-1998年的年均指数增长率比其他县市高1.395%。这表明,游击队力量强的县在1978年之前就已经表现出比其他县市更强劲的增长绩效。在模型3、4中,游击队力量强弱的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正向显著。[ 为了检验本文计量分析的强健性,我们也采取另外两种对游击队武装强度的测度方法。1、是否从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1944-1948年间)存在持续的革命武装力量(1=是,0=不是)。这个方法使被确认为“有游击队武装”的样本县的数量下降。2、区分游击队的主力部队和一般的游击队力量,分别构造了“是否建立主力游击队(1=是,0=其他)”和“是否建立非主力游击队(1=是,0=其他)”两个虚拟变量。这里,浙东地区游击队的主力部队是金萧游击第一支队和四明山人民爱国自卫总队,浙南地区游击队的主力部队是括苍支队和浙江壮丁抗暴自救军第三总队,我们把这四支主力游击队活动的县市视为存在“主力游击队地区”,而把其余的在杭州解放前一年建立过游击队的县市视为存在“非主力游击队地区”。回归结果显示,使用不同的测度方式,并不影响我们的研究结论。当然,一个更好的测度地方武装力量的变量是“游击队或者武工队的人数或枪支数量”,但我们目前掌握的历史资料里难以得到这方面的详尽信息。受篇幅限制,本文没有汇报这些强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向我们索要。]

  在控制变量中,初始人口规模和人均耕地面积对建国后的工业增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历史上的进士数量等变量则没有显著影响。考虑到初始的工业发展水平与长期增长绩效负向相关,而进士数量没有影响,我们可以初步推断,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或者商业文化传统是否发达,并不是建国后经济发展绩效高低的重要决定因素。

  在表2中,我们考察了解放浙江各县市的军队来源是否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我们在解释变量中加入了“是否由来自山东根据地的野战军解放”和“是否由游击队解放”两个虚拟变量,其他的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与前面的模型完全相同。如表2所示,这两个虚拟变量在4个模型中均不显著,说明解放部队的来源对基层政权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并不如“游击队武装力量的强弱”这一变量更为直接。

  在表3中,我们将“游击队武装力量的强弱”和“解放部队的来源”这两个变量进行交互,生成了另外两个虚拟变量,即“游击队武装强并由游击队独立解放”,以及“游击队武装弱并且由来自山东的野战军解放”两个变量。这两个新生成的变量在模型1至模型4中仍然不显著,这说明了一个县由哪支部队解放并不重要,最为重要的因素仍然是地方革命历史传统的差异。

  六、结 语

  本文从中国地方政治的非正式权力结构入手,对浙江解放后各县市的经济政策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进行了理论解释。研究发现,中国革命的历史发展路径影响了解放后地方政权中的非正式权力结构。而在不同的政治权力结构中,地方干部的行为倾向和经济政策选择存在显著的差异。这一分析视角也可以解释中国其他省份内部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例如,河北省的唐山(冀东游击队的根据地)、山东的临沂(山东纵队的根据地)、福建的泉州(闽中游击队的根据地)、广东的东莞(东江纵队的根据地)。这些相对于本省其他县市经济发展非常成功的地区,在解放后的历史上都存在本地干部与省委强势干部之间的权力冲突。

  在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改革前形成的保护群众的经济政策在改革后得到了强化,这不仅对民营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促进了各种社会力量的发育。我们在温州等地区的访谈表明,当地的基层干部自80年代以来对于各种行业协会、文化社团、宗族宗教活动均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这进一步使得各种社会团体在地方公共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对基层社会的公共工程建设和稳定和谐带来了积极的作用。这表明,本文所强调的非正式政治权力结构在理解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方面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作者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273012)对本项研究的资助。同时,感谢祝猛昌的研究助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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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刘明兴,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张冬,美国西北大学政治学系;钱滔,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章奇,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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